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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推動打詐宣導,請廣為周知~
< Back 內政部推動打詐宣導,請廣為周知~ 2024年10月14日 上午7:12:46 資料來源: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內政部為推動打詐宣導,請廣為周知: 一、為落實打詐綱領,嚴懲詐欺犯罪,賦予執法機關科技偵查法律基礎,完備相關法制,「打詐新四法」業經立法院於113年7月12日、16日三讀通過(含訂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刑事訴訟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 二、另內政部警政署維運「165全民防騙網」([https://165.npa.gov.tw ),除可檢舉詐騙廣告,亦置有識詐宣導素材、常見詐騙手法話術解析與預防策略、詐騙LINE]https://165.npa.gov.tw ),除可檢舉詐騙廣告,亦置有識詐宣導素材、常見詐騙手法話術解析與預防策略、詐騙LINE ID等,詳情可至該網站之「檔案下載」區參考使用。 < Previous Next >
- 工研院MWC 2024:四大趨勢邁向智慧通訊新未來 | Tiaiss│台灣智慧安防工業同業公會
工研院MWC 2024:四大趨勢邁向智慧通訊新未來 2024-03-14 全球安防科技網 新聞來源: https://www.asmag.com.tw/showpost/12854.aspx? 工研院於3月13日舉辦「MWC 2024 展會直擊:邁向智慧通訊新未來研討會」,由專業分析師深入剖析2024年行動通訊領域的最新關鍵議題和產業變革。 世界行動通訊大會(Mobile World Congress, MWC)是全球通訊領域內最具權威的展覽會,工研院於3月13日舉辦「MWC 2024 展會直擊:邁向智慧通訊新未來研討會」,由專業分析師深入剖析2024年行動通訊領域的最新關鍵議題和產業變革。 (圖片來源:MWC 2024 官網 ) 工研院指出,MWC 2024以Future First為主題,除了持續聚焦B5G(5G and Beyond)技術,今年也被認為是生成式AI(GAI)於垂直產業應用落地的元年,許多電信大廠將GAI做為策略核心,從企業端、合作夥伴間進行各種GAI的實證,以搶占市場先機。GAI也逐漸改變使用者與服務的互動模式,首度亮相的GAI-based虛擬助理成為展會火熱話題。 工研院產業科技國際策略發展所所長林昭憲指出,自2022年起,生成式AI風靡全球,催生了行動通訊產業的技術革新和裝置升級,隨著越來越多企業參與其中,智慧創新的價值是否能夠實現,值得產業關注和期待。另一方面,因應各國次世代移動通訊(Beyond 5G/6G)競爭加劇,通訊服務業者圍繞AI,紛紛投入雲端至終端的混合運行為AI體驗新模式,推升全球雲服務市場規模。台灣憑藉全球ICT產業不可或缺的優勢地位,建議應儘快整合國內產官學研金優勢資源,同時加強與國際大廠及研究機構之結盟合作,延伸半導體在6G時代的創新價值,塑造產業競爭優勢,迎接未來機遇與挑戰。 工研院研究團隊觀察MWC 2024展會,綜整四項通訊產業未來關鍵趨勢: 1、5G Advanced朝務實應用發展,GAI全面強化無線通訊系統體驗 在5G商轉邁入五年之後,行動通訊產業正專注於5G應用的加速落地及與其他產業的合作。MWC 2024產業重點聚焦在B5G/6G、衛星通訊產業發展趨勢、雲服務市場及智慧邊緣應用等議題之觀察與分析。此外,全球行動通訊標準組織3GPP啟動的R18研議工作已確定以「5G-Advanced(5G-A)」作為5G第二階段的演進,並預計在今年凍結規格,在會場領導廠商也將2024年稱為「5G-A商用元年」。 另一方面,看好GAI驅動無線通訊系統的全面智慧化,從手機、基地台、RAN、核心網路等,無不以AI技術提升更智慧化、個性化的服務與體驗。AI晶片龍頭Nvidia更聯合ARM、AWS、愛立信、微軟、諾基亞、軟銀和T-Mobile等業界巨擘在MWC 2024成立「AI-RAN聯盟」,將推動AI與無線通訊融合,提高行動網路效率、降低功耗,並以5G和6G為基礎的巨量資料下,利用AI釋放新的應用機會與商機。 2、雲網端融合、超高算力、智慧節能等服務已具備,AI競賽起跑! 隨著大型語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 LLM)的快速發展,各國電信業、設備業、雲服務業等廠商已經為了GAI商機做好準備,從雲網端融合的新型網路架構、智慧化且高彈性的算力與資源配置、通用型AI及產業大語言模型、節能至上的基礎設施等,皆可依客戶需求提供不同服務與產品組合,一場AI競賽已經開始。包括AT&T、Orange、Telefónica、SK Telecom、華為、中國電信推出AI相關的營運管理、能源管理、流量監管、安全管理等解決方案,協助客戶因應數位轉型的挑戰。 3、非地面通訊打造3D全覆蓋的立體無線通訊受矚目 透過本次MWC 2024展會,進一步勾勒出下世代6G通訊技術標準下,除強化通訊功能,納入AI原生之外,對於空、海、地的3D全覆蓋的非地面網路(NTN)通訊也成關注焦點。包含多衛星軌道(GEO、MEO、LEO)通訊的情境展示、高空平台(HAPS)互補性、智慧手機連接衛星等方案均是展場中的亮點。例如:整合智慧型手機與衛星電話的行動服務已經上線,多套5G IOT衛星服務也已就位,旋翼、定翼的無人機高空平台基地台(High Altitude Platform Station;HAPS)應用情境逐步成真,都為6G的通訊情境帶來更多的想像空間。 4、GAI-based虛擬人正改變用戶的使用體驗 AI晶片加速行動終端化、應用多元化,預料成為AI下一波新戰場。國際大廠已積極落實在智慧型手機、PC、機器人與虛擬人平台服務。本次展會GAI-based的虛擬助理應用於行動裝置成為各家展示重點,例如手機或PC上的Gmail AI、搜尋進化版Gemini APP、自動語言轉譯、文生圖等,全都凸顯一個「全能助理」的概念。透過全能助理,使用者不需要各別使用多個應用程式,就可以一步完成複雜的任務,大大提升用戶體驗。目前GAI-based的虛擬助理已用於程式編碼、網路管理、直播導購、客服服務等。僅管GAI-based虛擬助理的應用尚在發展初期,也有許多垂直領域知識應用的挑戰,但提供便利生活的願景,已十分令人期待。 < Previous News Next News >
- 公會章程 | Tiaiss│台灣智慧安防工業同業公會
成立宗旨 理監事 顧問團隊 專業委員會 公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章程依據工業團體法及其施行細則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會定名為台灣智慧安防工業同業公會 (以下簡稱本會)。 第 三 條 本會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並謀劃工業之改良推廣,促進經濟發展為宗旨。 第 四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定宗旨、任務,主要為經濟部,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 五 條 本會為法人。 第 六 條 本會以臺灣為組織區域。 第 七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辦事處。 辦事處受本會之指揮監督,對外行文以本會名義行之。 前項辦事處由理事會擬訂組織簡則,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異動時亦同。 會址及辦事處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 八 條 本會任務如下: 1. 關於國內外工業之調查、統計、研究、改良及發展事項。 2. 關於原料來源之調查及協助調配事項。 3. 關於會員生產、運銷之調查、統計及推廣事項。 4. 關於技術合作之聯繫及推進事項。 5. 關於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事項。 6. 關於會員業務狀況之調查事項。 7. 關於會員產品之展覽事項與國際商情資訊蒐集、報導、調查及國際貿易業務之推廣。 8. 關於會員與會員代表基本資料之建立及動態調查、登記事項。 9. 關於會員證照之申請、變更、換領及會員資格之證明等服務事項。 10. 關於同業糾紛之調處及勞資糾紛之協助調處事項。 11. 關於勞動生產力之研究、促進與同業員工技能訓練及講習之舉辦事項。 12. 關於會員公益事業之舉辦事項。 13. 關於接受機關、團體或會員之委託服務事項。 14. 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工業法令之協助推行及研究建議事項。 15. 關於各項社會運動之參加事項。 16. 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第二章 會員及會員代表 第 九 條 凡在本會組織區域內,經依法取得登記證照及或工廠登記證照,從事影像或語音數據之監控、感應、偵測、門禁、對講及防盜警報設備或系統等軟硬體研發、製造、加工及相關資料分析辨識之整合應用服務(含系統裝設與修護)之工業…等業務之公營或民營工廠、企業行號,除國防軍事工廠外,均應於開業後1個月內,加入本會為會員。 「一般(正式)會員」,必須於申請入會時,提具(附)工廠登記證影本,享有表決/選舉/被選舉/罷免等四權及其他會員應享之權益。申請入會時,未提(附)工廠登記證者,僅能列為「企業會員」;企業會員享有其他會員應享之權益,但是無法參與行使表決/選舉/被選舉/罷免等四權。前項會員,應派代表出席本會,稱為會員代表。 第 十 條 申請加入本會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連同會員會籍登記卡、會員代表登記卡及或工廠登記證照影本,送由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准其入會,但應由本會將上開登記卡、證照影本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第 十一 條 會員非因廢業、遷出本會組織區域或受永久停業處分,不得退會。 第 十二 條 本會一般會員應派會員代表2人,企業會員應派會員代表1人。 第 十三 條 會員代表以工廠負責人、經理人或該廠之現任職員,年滿20歲以上者為限。 第 十四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會員代表: 1. 犯罪經判決確定,在執行中者。 2.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3. 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4. 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會員代表發生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代表資格;原派之會員,應另派代表補充之。 第 十五 條 「一般會員」代表均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每1代表為1權;「企業會員」及其會員代表,則不具有本會之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 第 十六 條 會員代表因故不能親自出席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代理之。但每1位會員代表以代理1人為限,並不得超過親自出席人數之半數。 第 十七 條 本會會員指派或改派會員代表時,應填具會員代表登記卡,以書面通知本會。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 十八 條 本會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職權如下: 1. 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 2. 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金額。 3. 議決會務、業務之年度計畫、報告及預決算。 4. 議決章程。 5. 議決會員及會員代表之處分。 6. 議決理事、監事之解職。 7. 議決辦事處之設立、合併或裁撤。 8. 議決清算及選派清算人。 9. 議決財產之處分。 10. 議決其他有關會員權利義務事項。 第 十九 條 本會理事會之職責如下: 1. 審定會員及會員代表資格。 2. 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並執行其決議。 3. 選舉或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4. 議決理事、常務理事或理事長之辭職。 5. 議決處分不繳納會費之會員。 6. 聘任或解聘會務工作人員。 7. 審訂會務業務之年度計畫及預決算並追蹤及檢討其執行進度及成果。 8. 議決劃分召開預備會地區及應選出會員代表名額之實施計畫。 9. 提報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事項。 10. 其他依職責應辦事項。 第 二十 條 本會監事會之職責如下: 1. 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案。 2. 監察理事會會務業務及財務報告。 3. 審核年度預決算向理事會提出書面審核意見,並報大會通過或追認。 4. 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 5. 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 6. 常務監事互推監事會召集人。 7. 監察本會財務及財產。 8. 其他依職責應監察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會置理事9人,監事3人,分別組織理事會、監事會,並置候補理事3人,候補監事1人,均由會員代表於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互選之,其當選以得票數多寡為序。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3人,由理事於理事會以無記名連記法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以無記名單記法選舉1人為理事長;並得置副理事長1人,由理事長就常務理事指派之,協助理事長處理會務。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1人,由監事於監事會以無記名單記法互選之,並擔任監事會召集人。 第二十三條 本會理事長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者。本會理事、監事及常務理事、常務監事,應各有3分之2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者。 第二十四條 本會理事監事之任期為三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2分之1。 理事長之連任,以1次為限。 第二十五條 本會理事監事之任期,應自召開本屆第1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 前項理事會應於會員大會閉幕之日起15日內召開之,非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延長。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理事監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其缺額由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分別依次遞補之: 1. 喪失會員代表資格者。 2. 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3. 依工業團體法之規定解職、罷免或撤免者。 4. 其所代表之工廠,依工業團體法之規定退會或經停權、註銷會籍者。 第二十八條 本會理事、監事出缺,應於1個月內由候補理事、候補監事依次遞補,任期至當屆任期屆滿為止。無候補理事候補監事遞補而理事或監事人數仍超過全體理事或監事名額3分之2以上者,不予補選。 第二十九條 理事長綜理會務,對外代表本會,如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常務理事1人代理之,不為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1人代理之。 第 三十 條 本會得置秘書長1人,其他會務工作人員若干人,承理事長之命,辦理會務,由理事長提報理事會通過任免之,並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會務工作人員之名額、職稱、待遇及其服務規則,由本會訂定,提經理事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1人,名譽理事、顧問若干人,其聘期與理事、監事之任期同。 第三十一條 本會理事、監事不得兼任本會會務工作人員。 第四章 會議 第三十二條 本會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分下列會議,由理事長召集之: 1.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1次,其召開日期,由理事會決議定之。 2. 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一般會員代表5分之1以上之要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集之。 前項會員大會須有一般會員之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 第三十三條 一般會員之代表人數超過300人以上者,得就地域之區分,先期分開預備會議,依該會員代表人數比例選出代表,再合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會員代表任期與理事、監事相同,其地區之劃分及名額由理事會訂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第三十四條 會員大會之召集,應於15日前通知,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時,經送達通知而能適時到會者,得不受此限制,並均應報請主管機關派員指導或監選。 第三十五條 本會應於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1個月前辦理會籍總清查,通知所屬會員於召開會員(會員代表)20日前,聲明原派之會員代表是否續派或改派,造具會員及會員代表名冊,經理事會審定後,於召開會員大會15日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第三十六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以理事長為主席,或由理事監事就常務理事常務監事中共同推定3人至5人,組織主席團,輪任主席。 第三十七條 會員大會之決議,以一般會員之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下列各款事項之決議,應以一般會員之代表3分之2以上之出席,出席代表3分之2以上之同意行之。 1. 章程之變更。 2. 會員及會員代表之處分。 3. 理事、監事之解職。 4. 清算之決議及清算人之選派。 第三十八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應出席之全體會員代表人數應扣除贊助會員及受停權處分會員所派之會員代表計算之。 第三十九條 理事會、監事會應分別舉行會議,每3個月至少舉行1次,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均得列席。 第 四十 條 理事會、監事會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理事或監事之辭職,應以理事或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3分之2以上同意行之。 第四十一條 理事、監事均應親自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除公假外,連續請假2次,以缺席1次論,如連續缺席2次者,視同辭職,由候補理事、候補監事依次遞補,並於下一屆選舉時不得列為理事、監事之候選人名單之列。 第四十二條 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無故不依前條規定召開理事會或監事會超過2個會次者,應解除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職務,另行改選或改推。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四十三條 本會經費收入如下: 1. 入會費:會員入會時,應1次繳納新臺幣五千元。 2. 常年會費:一般會員每年繳納新臺幣一萬元、企業會員每年繳納新台幣五仟元。 3. 事業費:由會員大會決議籌集之。 4. 委託收益。 5. 基金及孳息。 前項基金及孳息,應專戶存儲,非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動支。 第四十四條 事業費之分擔,每1會員至少1份,至多不得超過50份,必要時,得經會員大會決議增加之。事業費總額及每份金額,應由會員大會決議,報請主管機關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 第四十五條 入會費、常年會費及事業費,會員退會時,不得請求退還。 第四十六條 會員如不按照章程規定繳納會費者,應提經理事會決議依下列程序處分之: 1. 勸告:欠繳會費滿3個月者。 2. 警告:欠繳會費滿6個月者,經勸告而不履行者。 3. 停權:欠繳會費滿9個月,經警告仍不履行者,不得參加各種會議並當選為理事、監事及享受團體內一切權益。 前項第3款受停權處分之會員,其所派之會員代表已當選為理事或監事者,應即解職,由候補理事、候補監事依次遞補其缺額。 第四十七條 本會應於年度開始前2個月,編具下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書,提經理事會通過後,送請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提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於下年度開始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如會員大會未能及時召開,應先報主管機關,再於會員大會時提請追認。 第四十八條 本會應於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編具該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書、資產負債表、現金出納表或現金流量表及財產清冊,提經理事會通過後,送請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於5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如會員大會未能及時召開,應先報主管機關,再於會員大會時提請追認。 第四十九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第 五十 條 本會如興辦事業時,應另立會計,每年送監事會審核後,提報會員大會,並分報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第五十一條 本會解散時,得召開大會決議選派清算人;不能選派時,由本會或利害關係人,聲請本會會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指定之。 第五十二條 本會興辦之事業停止後,其所屬事業之財產,應依法清算;其清算人由會員大會選任之,本會解散後賸餘財產歸屬於法人住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 第五十三條 依前2條規定擔任清算之清算人,其執行清算,依有關民事法規辦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工業團體法及其施行細則與其他有關法令辦理之。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案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本會109年12月18日第1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通過。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經本會112年12月13日第2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通過。
- 第二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 Back 第二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台灣智慧安防工業同業公會(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663號4樓) 2025 Aug 21 14:30~16:40 主要議案: 1、會員入會、退會案 2、制定本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要點草案 3、申請經濟部國際貿易署2026年參展補助計畫:組團參加 「2026年英國伯明罕(The Security EVENT)展安全博覽會」 4、討論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理監事選舉規畫草案 5、討論修訂本會章程案 臨時動議: 1、7月23日經濟部標檢局【應施檢驗資訊產品及視聽音響等十項 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說明會,請會員踴躍參與發聲。 < Previous Next >
- CISA 要求科技製造廠停止提供預設密碼 | Tiaiss│台灣智慧安防工業同業公會
CISA 要求科技製造廠停止提供預設密碼 2023-12-27 TWCERT/CC 新聞來源: https://www.twcert.org.tw/tw/cp-104-7655-d6d47-1.html 美國資安主管機關網路安全暨基礎設施安全局 (CISA)日前發布資安指引,要求各科技製造廠停止在各種裝置與軟體系統中提供預設密碼,以提升資安保護層級。 資安專家指出,為了簡化生產與大量軟硬體裝置的管理與操作流程,很多製造廠商經常在其企業或生產環境中使用各種裝置或軟體系統的預設密碼;這種做法雖然能夠大幅降低操作的複雜性,但卻會造成極大的資安風險。 一旦駭侵者利用往往廣為人知的預設密碼發動攻擊,除了採用預設密碼的設備或軟體本身可能遭到駭侵之外,駭侵者也可藉以發動進一步的攻擊,最後導致企業或單位的內部網路上其他設備與系統遭到攻擊得逞。 CISA 在其資安警訊中提出兩點要求,要求廠商必須對客戶可能發生的資安後果負起責任,同時必須在組織架構與領導兩方面來達成這個目標。 CISA 進一步指出,軟體開發廠商必須在設計、開發與出貨等階段嚴格落實上述要求,不提供產品的預設密碼,才能預防顧客因預設密碼而可能蒙受的攻擊損失。 CISA 說,多年以來的經驗證明,期待顧客在產品購入後變更預設密碼是不切實際的,因為顧客通常不會主動更改密碼;唯有在產品設計製造階段就消除預設密碼的存在,才能減少現今因未能更改預設密碼而導致的大量攻擊損失。 CISA 要求製造商須提供不重複的設定階段密碼,避免提供相同的預設密碼給顧客;製造商亦應提供單次有效密碼供顧客進行產品初次設定;一旦設定完成後,該密碼即行失效,無法再次用於登入。 CISA 也敦促各廠商應在流程上導引顧客使用多重登入驗證,以進一步保護軟體或裝置的登入安全。 各硬體設備或軟體系統廠商,建議可以參考 CISA 此次發布之資安指引,避免提供預設密碼,以強化使用者的資安防護能力。 < Previous News Next News >
- 打造安全的數位未來!「台灣數位信任協會」正式成立 | Tiaiss│台灣智慧安防工業同業公會
打造安全的數位未來!「台灣數位信任協會」正式成立 2024-08-21 說資安新聞網 新聞來源: https://cybersecurenews.com.tw/news-edit-108/ 台灣數位信任協會倡議台灣在發展數位經濟智慧國家的同時,應強化數位安全與防範詐騙的投入,並鼓勵政府和跨產業夥伴共同加入防詐陣線。 8月14日,由各界專家組成、以推動數位信任環境建構為宗旨的台灣數位信任協會(Digital Trust Association in Taiwan)宣布正式成立,協會透過舉辦首屆會員大會以及產官學論壇,提升社會大眾對數位信任議題的關注。 台灣數位信任協會倡議台灣在發展數位經濟智慧國家的同時,應強化數位安全與防範詐騙的投入,並鼓勵政府和跨產業夥伴共同加入防詐陣線。為展現政府對數位信任生態發展的期許,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刑事警察局科長林書立等代表皆親臨現場。台灣數位信任協會透過產官學對談,匯聚意見領袖和產業建言, 共同推動數位信任新紀元。 全台第一個專注詐騙防治與數位安全議題的協會 隨著數位科技迅速發展,全球面臨不斷增加的詐騙威脅和資安風險。而 世界經濟論壇也 建立起「數位信任」的具體目標與評鑑架構,確保各國數位經濟和智慧城市發展的同時,數位信任的議題能夠受到重視。根據國際資安大廠研究指出,2023 年台灣遭受網路攻擊事件急遽增加逾 80%,每秒近有 1.5 萬次攻擊發生,受網攻威脅列亞太之冠。且據刑事局統計,2023 年詐騙財損金額累積高達 88 億元,顯示資訊安全或詐騙防治仍是當前難題,導致社會輿論瀰漫「數位服務不信任」的氛圍。 台灣數位信任協會由專業學者、反詐騙志工、意見領袖以及跨領域業者自發性推動,以教育宣導、政策倡議、產業合作、國際交流等四大任務,建立數位信任發展的第一步。經首屆會員大會投票選舉協會理監事代表,由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會副理事長詹婷怡獲選擔任第一屆理事長,理事依字母及筆劃順序分別為團體會員 Coupang(酷澎)、CyCraft(奧義智慧)、DEVCORE(戴夫寇爾)、D&B(鄧白氏)、EY(安永)、Gogolook(走著瞧)、LINE(台灣連線)、XREX(鏈科)、一卡通、永豐銀行、資策會資安所,以及個人會員施立成(臺灣微軟總經理)、柯淑芬(Google Cloud 前臺灣總經理)、蔡文宜(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監事則由陶韻智、葉奇鑫、張紹斌擔綱,並邀請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 董事長、也是 APNIC EC 主席黃勝雄博士及其他專家擔任顧問,會員還包括國內在資安防護及詐騙防治的第一線專業人士,可謂集國內數位信任領域專家及實務產官學研之大成。 未來,台灣數位信任協會將從以實際社會議題出發,深掘數位風險缺口,積極提出政策倡議,並推進政府和各產業建立夥伴關係、推動詐騙識讀教育,建立符合世界潮流的數位信任環境。台灣數位信任協會第一屆理事長詹婷怡表示:「我們希望凝聚產官學界的力量,共同打造一個更加安全、可信任的數位環境,以有效地應對數位詐騙和資安風險,為網路社會、數位經濟、及智慧國家的發展奠定基礎。自協會開始籌備時起,我們即陸續邀集了第一線經手詐騙案件的律師、檢察官、學者參與,更有來自資訊、資安、金融、電商、支付、電信、區塊鏈等領域的國內外業者相繼加入,共計逾 50 名團體和個人會員。在理監事團隊與所有會員的共同努力下,本協會將扮演公私協力的橋樑,成為數位信任藍圖的關鍵拼圖、接軌國際。」 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指出:「數位信任不僅是現代社會的基石,全民的隱私和資訊安全,更是維持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關鍵。未來政府將推進智慧防詐和數位信任的建設,運用數位工具來提升『全民數位韌性』,並加強輔導及投資數位產業,推動我國 AI、軟體及資安產業發展,以AI實踐行動創新的目標。期許協會與民間業者能夠持續提出建言,政府將不斷傾聽、給予全力支持。」 全球防詐聯盟 GASA 的董事總經理 Jorij Abraham 也相當關注協會的成立,Jorij 表示:「詐騙在全球的財損超過一兆美元、影響四分之一的人口,且衍生出跨國詐騙產業鏈。因此,我相當期待各國都能集結民間資源、建立有系統性的組織,共同投入防詐的任務。在台灣數位信任協會成立後,期待我們能在國際間相互合作,保護民眾免於詐騙的威脅。」 刑事警察局預防科科長林書立表示:「打詐專法通過後,有助於警政署打擊詐騙。面對日益複雜的數位詐騙和網路犯罪,公私部門必須強化跨產業合作,結合各單位專業與學術研究,共同建立一套完善的數位信任機制與識詐教育體系,保護民眾的數位安全、杜絕詐騙發生。」 台灣數位信任協會舉辦第一屆產官學論壇 共築數位信任生態圈 在台灣數位信任協會成立大會暨產官學對談中,由數位產業署、刑事警察局、Gogolook、CyCraft、XREX、資策會資安所、EY、D&B 等代表進行交流,探討數位信任治理的期許與國內外案例,以及公私部門間應該如何協力防詐以及新科技可以如何應用及協助。 台灣數位信任協會將設七個工作小組:數據完整性小組、數位信任評鑑小組、詐騙研究小組與AI科技防詐小組、資安科技小組、教育推廣小組及區塊鏈安全小組,分別由安永顧問、資策會資安所、Gogolook 、奧義智慧、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蔡文宜與區塊鏈金融機構 XREX 擔任召集人,透過七個工作小組同步推進協會理念及落實任務,與國內在資安防護及詐騙防治領域的夥伴攜手合作,共同研究與推動工作項目,並透過國內外交流活動,促進不同地區間的合作與交流。 協會也表示,今年起將陸續舉辦識讀教育、防詐論壇等活動,在數位經濟發展與普及的過程中,務實且堅定地建立值得信任的數位環境。 圖左起為 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台灣數位信任協會理事長詹婷怡、刑事警察局科長林書立 < Previous News Next News >
- 法國內政部遭網路攻擊,入侵郵件伺服器 | Tiaiss│台灣智慧安防工業同業公會
法國內政部遭網路攻擊,入侵郵件伺服器 2025-12-16 iThome 新聞來源: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72840 法國內政部長Laurent Nunez本周證實上周發生網路攻擊,駭客入侵了郵件伺服器。 Laurent Nunez向法國廣播電臺RTL指出,事件發生於2025年12月11日晚間至12日星期五。攻擊者存取數臺郵件伺服器上某些檔案,但是法國政府還無法斷言資料已經失竊。 法國內政部是警察機關、國內安全與移民事務的主管機關,自然是國家駭客的重點攻擊對象。Nunez表示已經加強安全層級,至於這次存取是否為外國國家駭客、網路犯罪、或是挑戰當局的組織或個人所為,當局都還未排除可能性。 法國國家資訊系統安全局(ANSSI)今年4月發表報告,相信十多起針對法國組織包括部長級機構、地方政府、法國國防技術與工業生產商、航空航太機構、研究機構、智庫,以及經濟和金融單位的攻擊,是由與俄羅斯軍事情報組織有關的駭客組織APT28所為。 本周德國外交部長也指控俄羅斯駭客組織Fancy Bear去年駭入德國飛航控制系統,此外今年初俄國駭客也入侵選務機關企圖影響大選結果,因此傳喚俄羅斯大使解釋。 今年4月挪威水壩閘門控制系統遭駭入侵數小時,該國政府也將矛頭指向俄羅斯駭客。 < Previous News Next News >
- Amazon技術長分享 2025 年及未來五大技術趨勢的預測 | Tiaiss│台灣智慧安防工業同業公會
Amazon技術長分享 2025 年及未來五大技術趨勢的預測 2025-01-14 說資安新聞網 新聞來源: https://cybersecurenews.com.tw/industry-talk-059/5/ 文章是 Amazon 亞馬遜技術長 Werner Vogels 經過長時間觀測所分享的預測,其中「科技的創新」將未來技術的發展穿針引線貫穿全局,蠻值得大家閱讀其中的細節。 我們身處一個科技快速發展的時代,同時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社會挑戰。在這樣的環境下, 如何運用科技造福社會成為一個兼具道德責任和營利機會的雙重課題 。從潔淨能源創新為永續發展開闢新方法,到各種工具使用人工智慧(AI)打擊虛假訊息,我們正見證科技以啟發性的方式增強人類的創造力。 以目的為導向的科技崛起,正重新塑造我們與網路世界的關係,它更加提倡專注與身心健康,而非單純的吸引注意力。 同時,以使命感為導向的勞動人口也在嶄露頭角,他們的動力不僅來自於經濟回報和職業升遷,更源於內心深處對世界發展帶來正面影響的渴望。 未來幾年,科技將不僅是用來創造正面影響的工具,它將徹底重新定義我們對「成功」的理解 。 預測一、未來的勞動人口將以使命感為導向 未來的勞動人口將不僅僅受金錢和職業發展驅使,更會被創造正面改變的使命感驅使。那些能夠洞察這個變化,並且擁抱這種轉變的組織與企業,將更有可能在長期競爭中脫穎而出。 在全球面臨永續性、社會公平、糧食安全、經濟安全以及負責任的 AI 使用等緊迫挑戰之際,一場正向的工作革命正在就業市場中悄然發生。橫跨各行各業與世代,勞動人口的價值觀和偏好都發生顯著變化,越來越多人開始追求能夠對社會和環境產生正面影響的工作機會。 這個趨勢的證據清晰可見。研究表示,如今構成全球勞動力主體的千禧世代和 Z 世代,更加重視工作的意義與價值,而非僅僅追求金錢回報。 哈佛商學院的一項最新研究 顯示,大學畢業生願意為了具有社會公益影響的工作而接受較低的薪資。更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傾向並非年輕人獨有,研究也表示,各年齡層的員工都越來越傾向於選擇能夠帶來正面社會影響的職位。 以永續發展為重點的職位正成為美國和歐洲成長最快的職業類別之一 。根據 LinkedIn 發布的 2024 年「崛起職位」榜單,環境健康與安全經理、永續發展分析師等職位的需求成長尤為快速。這不僅是求職者主動選擇這些角色,市場需求也在推動這個趨勢。例如,隨著技術成本降低、政府政策扶持以及對潔淨能源解決方案需求增加,可再生能源轉型的趨勢正加速發展,這不僅促進產業的變革,也進一步證實「行善亦可營利」的理念。因此,傳統職業正在逐步與永續發展和社會影響的理念相互融合,促成一批結合傳統技能與環境、社會責任的新型混合職位。在亞馬遜,我觀察到越來越多的工程師主動投身於具有社會公益影響力的專案。無論是開發節能演算法以提高資料中心效率的工程師、設計碳中和建築的建築師,還是專注於永續投資的金融專家,商業與社會公益的界線正逐漸模糊。 與更加關注個人自由與經濟成長的前幾個世代相比,千禧世代和 Z 世代對不平等、心理健康和氣候變化等問題表現出更多的關注。作為數位原住民,他們深知科技是解決這些全球性挑戰的關鍵。這表示,職業抱負和社會價值觀正在經歷一場根本性的重整。 為了在未來職場中保持競爭力,各行各業的企業必須調整策略,吸引並留住以使命感為導向的員工。這表示企業不僅要創造具有正面社會影響力的職位,還要將永續發展的原則融入,並將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價值觀真正融入核心業務策略。提供有意義工作的企業,賦權員工推動正面改變,將能吸引最優秀的人才。同時,這些企業也將在社會與環境因素日益影響企業績效的時代中,走在成功前端。 最終,未來的職場將更加重視「使命」的追求,甚至可能超越對「利潤」的追求。未來的員工不僅受金錢驅使,更渴望透過自己的工作為世界帶來正面變化。那些能夠洞察並把握這個轉變的企業,將在未來幾十年中蓬勃發展。 預測二、能源效率新時代推動創新 隨著全球能源需求的迅速成長、氣候變化日益嚴峻,能源的生產、儲存和消費方式正在經歷轉型。核能的進一步開發和可再生能源的持續成長,將為打造未來能源體系奠定基礎。屆時,能源基礎設施將成為創新的推動力,而非發展的限制。 隨著生成式 AI 崛起和各產業推動電氣化,對能源的需求也與日俱增。這些變化加劇對更強勁、更具擴展性的能源解決方案的迫切需求。 在過去十年,風能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皆變得更具規模化且可靠,這是邁向潔淨能源生產的重要里程碑。它們在減少碳排放和推動能源生產分散化發揮關鍵作用。以中國為例,再生能源占總能源裝置容量的 37%,預計到 2028 年,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供應中的比重將達到 42% 。儘管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並被廣泛應用,但仍無法滿足日益成長的能源需求。因此,我們需要一種持續、模組化、全天候的補充方案來填補這個缺口。 核能是充滿前景的能源解決方案之一,但我們並不是僅回歸傳統核能模式,而是 轉向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s)等創新技術 。這些較小的反應爐相較於傳統核電站更為靈活,且更易於維護和營運。例如,亞馬遜已在此領域進行重大投資,包括 領導 X-Energy 公司 5 億美元的融資,旨在開發 SMRs ,並 與 Energy Northwest 合作在華盛頓州開發 SMRs 。這表示大家對核能潛力的信心。同時,製造技術的進步,如局部電子束焊接技術,能夠將核能級焊接時間從一年縮短至約一天,大幅縮短建設週期。日本原子能研究開發機構也進行抗震安全技術研究,使核電在地震頻繁的地區成為一種更安全的選擇。更值得關注的是,SMRs 能夠為現有的電網接入點提供再生能源,例如停用的煤電廠,為填補關鍵能源需求並減輕電網壓力提供一條加速路徑。 面對能源挑戰,我們不僅需要關注能源生產,還要重新思考能源消耗方式。 隨著運算能力需求成長,尤其是生成式 AI 在各產業被廣泛應用,資料中心的能源消耗問題日益突顯。目前,美國資料中心消耗全國電力的 4%,預計未來五年內 將上升至 9% 。為了因應此挑戰,我們應升級現有的基礎設施,轉向超大規模資料中心,透過提高效率和規模經濟,可以降低約 25% 的能耗。此外,下一個前瞻領域包括把資料中心設計為電力可調節的負載中心,使其能夠根據即時電網需求同步調整能耗。這不僅能優化能源使用效率,還能增強電網的穩定性和韌性。 這場 能源轉型不僅需要技術創新,還需要培養技術熟練的勞動人口,包括核能工程師、機械師、電網管理專家和材料科學家等各類人才。 投資教育、培訓和技能再提升的計畫至關重要。這個轉型將透過創造高薪、高技能的工作職位,並推動各產業的創新重塑經濟。最終,我們將迎接一個不再受能源需求限制的新時代。借助科技創新和技術熟練的專業人才,潔淨能源將開創創新的世代,重新定義可能性,並推動我們邁向一個永續、潔淨的能源未來。 預測三、科技推動揭示真相 近年來,假訊息迅速傳播引起廣泛關注。未來人工智慧工具將引領一場技術革命。這將幫助記者、研究人員和民眾在調查過程中加速事實查證,減少錯誤訊息的傳播範圍,顯著縮短闢謠時間,並揭示真相。 隨著訊息傳播速度達到「一點即發」,我們已經從過去數周或數月的新聞週期轉變為即時傳播時代。社群媒體已經成為新聞傳播和取得的主要管道,辨別訊息真偽是前所未有的難度。在這個「速度至上」比「準確無誤」更為重要的時代, 大眾對傳統媒體和新聞機構的信任面臨嚴峻考驗 。其帶來的影響是:相當多人( 52% )難以分辨真假訊息,這導致錯誤訊息廣泛傳播和大眾質疑。然而,如果科技加劇了這場危機,那麼人工智慧將是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 在過去的十年中,公開來源情報(OSINT)已成為展開複雜調查、揭發真相的重要工具。 如 Bellingcat 和 ProPublica 等組織,運用公開資料(地理位置、時間位置、IP 地址等) 揭露侵犯人權事件 與 調查國際衝突 。全球主要的新聞機構,包括 BBC、Der Spiegel和New York Times,都已經採用 OSINT 方法進行事實查證和調查驗證(在某些情況下他們還 提供開源工具 )。然而,這個過程仍然是極為繁瑣且勞動密集的,需要數周、數月(甚至數年)才能取得成果。相比之下,傳播錯誤訊息的人透過一個貼文、一張經過處理的圖片或影片就能迅速達到目的,這造成訊息生態系統嚴重失衡。這種差異突顯了我們需要更有效的工具,以打擊虛假訊息和糾正錯誤訊息。 我們正處於一場重大變革的前夕,這場變革將把強大的工具交到一般消費者手中,進而徹底重塑訊息傳遞的權力動態關係。以 TrustNet 瀏覽器擴充功能 為例,這款創新工具承諾為網頁內容提供即時的、群體智慧驅動的事實查核服務; GeoSpy 則運用照片中的資料,快速配對地理特徵,精確到國家、城市甚至更小的區域。同時,如 Proem 這樣的生成式 AI 系統,透過為日常新聞補充相關學術知識,為查核訊息提供強大支援。對此領域的投資也在持續成長,今年已有超過 2.5 億美元資金 投入到開發解決方案的新創企業中。市場預測顯示,OSINT 產業的市值在未來十年內有望達到數十億美元,這反映了其影響力正從新聞業擴展到企業品牌管理和政府營運等多個領域。 未來幾年,事實驗證工具的開發和普及將有效遏止虛假訊息的泛濫。這些工具不僅有助於重建公眾對傳統新聞的信任,還將提高網路媒體服務的言論品質。消費者、致力於保護品牌聲譽的企業,以及追求訊息透明度的政府都將從中受益。 作為技術從業者,我們肩負著重要的使命。透過創新並打造能夠檢測與阻止假訊息的工具,我們能顯著增強社會對網路詐欺的防禦力。這項努力的目的明確:不僅要利用技術連接世界,更要確保訊息的公正度與可信度。 預測四、開放資料,協助建立去中心化災害韌性 災害韌性正在經歷超越在地、社區驅動資料引領的徹底變革。這種轉變將災害管理從自上而下的被動模式,轉變為主動、去中心化、以社區為中心的新模式。 從颱風帶到澳洲叢林,全球自然災害的頻率和強度持續攀升。現有的災害應變系統常因資料碎片化或難以獲取而受阻,特別是在脆弱和偏遠地區。例如,在美國東南部的海倫和米爾頓颶風,內陸地區因被認為風險較低而未及時獲得關鍵資源。這些事件突顯,在災害加劇的時代,即時且易於獲取的資料對於企業而言,不僅有益,更是不可或缺的。 建立有效的防災措施往往依賴結構化框架中的資料收集與運用。儘管由上而下的救援行動在資源調動上具有優勢,但經常缺乏應對緊急情況所需的靈活性和迅速的反應能力。我們正見證以社區為中心的平台發展,這些平台賦予個人掌控安全的能力。隨著智慧型手機普及,社區現在有能力收集各種實地訊息。例如,2022 年澳洲利斯摩爾發生洪水期間,居民運用社群媒體和 Google 試算表協調救援工作, 打造了一個臨時的資料生態系統 。此外,更多基於社區的應用程式正在湧現,例如用於追蹤野火的 Watch Duty 應用程式,使居民能夠報告即時情況並指導應變措施。 這些基層的自發行動正在發展成去中心化的韌性系統。邊緣運算和衛星連接技術的進步,使得即使在極端條件下也能實現即時的資料蒐集和處理。這項技術進步不僅加快資料的獲取,更將決策權還給最受影響的人群。這種模式確保急救人員和居民能直接獲得實用的資訊,無需等待集中式系統才能應變。 若要實現這個未來,需要社區、地方政府和人道主義組織的緊密合作,這也是我啟動 Now Go Build CTO Fellowship 專案的原因之一。作為資深科技領袖,我深感有責任指導和支援運用科技解決社會和環境挑戰的組織和個人。首批成員包括 人道救援開放街道地圖小組(HOT) ,該團隊動員全球超過 50 萬名志願者繪製脆弱地區的地圖,以及 Help.NGO ,他們使用AWS的服務,部署無人機並執行邊緣運算,進行即時災區地圖繪製,在傳統通訊系統出現故障時,為當地救援人員提供高解析度的圖片和即時資料。 將資料和決策權交還給社區,不僅提升了災害應變能力,還建立了一個提升防災能力的管理據點。 面對頻繁發生的災害,這種從被動應對變為主動出擊、由資料驅動的去中心化災害韌性,不僅是我們期待的技術解決方案,更可能是技術發展過程中的必然選擇。最終,透過採納以社區為中心、資料優先的模式,我們正在塑造一個技術強化人類韌性的未來,賦予社區自信和自主的能力,使其能從容應對日益不可預測的世界。 預測五、以目標為驅動的消費科技日益普及 一種微妙的轉變正在發生,它正在重新定義我們與消費科技的關係。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希望從無止境的訊息轟炸中找到庇護,有些裝置優先考慮正念、專注和深度思考,而不是一連串的短暫刺激。預計 2025 年以後,科技將不再是干擾我們的因素,而是成為幫助我們提高專注力和進行深度思考的有力工具。 在電子設備成為我們訊息接收主要管道的時代,爭奪用戶注意力已發展成一個價值數十億美元的龐大產業。每一次滑手機、每個標題、每個通知,都是為了吸引我們的注意力而精心設計的。這種對用戶注意力干擾的行為,已然引發了用戶焦慮、抑鬱以及注意力分散等負面影響。從 2009 年到 2022 年,美國青少年每天使用社群媒體的比例從 50% 增加至 95%, 心理健康狀況也隨之惡化 。72% 的美國高中教師認為學生頻繁使用手機導致注意力不集中的問題已成為重大隱憂。 美國心理學會調查 發現,頻繁查看手機的人承受更高的壓力。而 TikTok 的 內部文件 顯示,用戶只需使用 35 分鐘就會上癮。這些趨勢突顯了我們迫切需要重新檢視與科技的關係,強調有意識、正念使用的重要性。 面對網路干擾的挑戰,一場以「有意識地斷網」和「審慎使用科技」為主題的運動正在全球興起。許多地方的學校實施手機禁令,效果顯著。例如,美國 波特蘭 Grant 高中 的學生在午餐時恢復面對面交流,使課堂專注度提升、校園霸凌減少。成年人也興起「強制斷網」的趨勢,如荷蘭阿姆斯特丹的 The Offline Club ,為人們提供一個遠離網路干擾的空間,迅速吸引超過 15 萬人關注。這些措施象徵我們思考和使用科技的方式發生廣泛的轉變。 亞馬遜的文件寫作流程是一個典型例子:不論職位高低,員工都被期望將好點子落實成文字,撰寫出有說服力的敘述。文件準備好後,大家會聚集在一起,靜靜地閱讀並做筆記,然後討論。這個過程要求每個人專注,真正做到「在場」。隨著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對科技的依賴加深,預計將有 更多組織採納這種策略 ,強調深度思考和批判性思維。 創新者們正關注這個變化,一股新興的、目標導向的裝置潮流正在崛起,為了促進有意識的使用和深度思考狀態,即「心流狀態」,電子書閱讀器如 Kindle 長期鼓勵我們沉浸於閱讀 。現在,這個趨勢正擴展到更大的範圍:極簡手機僅保留通話和簡訊功能; 相機 專門用於拍照而不是上傳到社群媒體;獨立音樂播放器讓我們享受音樂,遠離訊息和通知的干擾。 這種轉變不是要放棄上網,而是要我們有意識地選擇如何使用科技,讓科技幫助我們實現目標,而不僅僅是分散注意力。這是一個微妙的平衡。我個人每周會空出一個下午來讀書,關閉手機和電子郵件,專心閱讀學術論文或研究最新的 AWS 服務。同樣,眾所周知,許多高效率的高階主管也會 在一天開始時把手機置於一旁 ,集中精力與提升認知能力,這種做法得到 史丹佛大學生活方式醫學專家 的認可。 這些做法與荷蘭的「niksen」概念相呼應,即有目的的閒暇,或稱「什麽也不做的藝術」。對美國人而言,這類似於冥想式的白日夢。這種方法強調,在複雜的世界中,擁抱簡單有助於重新調整科技與我們核心價值及心理健康的關係。透過回歸目的導向,我們可以提升與科技的關係,確保科技成為賦能我們的工具,而非干擾注意力的源頭。 < Previous News Next News >
- 交通部將擴大無人機結合AI影像技術應用,改善路口安全 | Tiaiss│台灣智慧安防工業同業公會
交通部將擴大無人機結合AI影像技術應用,改善路口安全 2022-03-03 全球安防科技網 新聞來源: https://www.asmag.com.tw/showpost/12219.aspx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以無人機「上帝視角」無死角空拍路口交通影片,並以AI技術將路口行人、車輛流動影像自動轉換成軌跡資料,再透過軟體分析路口易發生交通衝突之地點及型態,以防範事故於未然。 過去道路管理機關需蒐集並分析1~3年的交通事故資料後,才能發現路口安全問題。近年來因無人機(UAV)空拍攝影及人工智慧(AI)影像辨識技術快速發展,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與訊力科技公司合作,以無人機「上帝視角」無死角空拍路口交通影片,並以AI技術將路口行人、車輛流動影像自動轉換成軌跡資料,再透過軟體分析路口易發生交通衝突之地點及型態,以防範事故於未然。 運輸研究所去(2021)年應用此創新分析技術於兩項高風險衝突情境及易肇事路口改善,以驗證分析技術可行性,並於3月3日至交通部部會會報分享研究成果。交通部長王國材除肯定此分析工具之成效,並指示應擴大應用,以協助道路管理機關找出路口安全問題,並據以改善。 運輸研究所為應用及驗證此創新分析技術,於2021~2023年進行3年期計畫,去年選擇路口交通在「機會左轉(即左轉車無左轉專用時相,需趁對向直行車流之空隙進行左轉)」與「路口穿越衝突(即直行車因搶黃燈、闖紅燈等而與橫向來車發生衝突)」兩種情形,與北高兩市挑選14處路口進行高風險衝突情境,並在台北市、桃園市及台南市選擇4處易肇事路口進行分析,做為後續改善之依據。今、明兩年則將持續進行「右轉衝突」等4項高風險衝突情境,並與縣市政府合作分析8處易肇事路口,以擴充相關分析工具,且持續優化此分析技術。 3月3日運輸研究所於交通部部會會報分享研究成果,交通部長王國材除肯定此分析工具已獲階段性成果,可結合運用「事故型態導向之路口交通工程設計範例參考手冊」,協助道路管理機關提前進行路口安全之預防改善,且指示後續可持續優化精進分析工具,將分析地點由路口擴及至路段,並擴大應用,除儘速結合區域運輸發展研究中心,將此分析工具推廣至公路總局及縣市政府,共同協助推廣交通衝突分析技術,以提升交通安全,創造更優質的用路環境。 < Previous News Next News >
- 立院三讀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 資安與安全列入七大治理原則 國科會任主管機關 | Tiaiss│台灣智慧安防工業同業公會
立院三讀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 資安與安全列入七大治理原則 國科會任主管機關 2025-12-29 資安人科技網 新聞來源: https://www.informationsecurity.com.tw/article/article_detail.aspx?aid=12583&mod=1 七大基本原則:永續發展與福祉、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資安與安全、透明與可解釋、公平與不歧視,以及問責。 立法院於114年12月23日三讀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全文共20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本法旨在促進以人為本之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研發與產業發展,建構AI安全應用環境,落實數位平權並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歷時逾一年立法 三讀版本與行政院版有出入 因應近年AI技術發展快速,國科會於113年起著手規劃法案草擬,多次徵詢產、官、學等各界意見,召開專家會議,並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進行法條討論,於113年7月15日完成草案預告。114年由數位發展部(數發部)接手推動立法作業,同步研議「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 立法院自114年4月起召開數場法案公聽會及審查會議,數發部除參與討論外,並針對委員提案積極拜會溝通。 國科會指出,依我國基本法立法體例,行政院版本的《人工智慧基本法》原未訂主管機關,但三讀通過版本明定國科會為中央主管機關。國科會對此表示尊重立法審議結果。 確立七大治理原則 兼顧發展與安全 本法確認政府推動AI研發與應用的七大基本原則:永續發展與福祉、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資安與安全、透明與可解釋、公平與不歧視,以及問責。 數發部指出,執行過程應兼顧社會公平及環境永續,提供適當之教育及培訓以降低數位落差; 同時建立資安防護措施以確保系統穩健性與安全性,並對AI產出做適當資訊揭露或標記。 風險分級管理 高風險應用須明確責任歸屬 依三讀通過版本,數發部負責訂定風險分類框架並提供評估驗證工具,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高風險AI應用及推動資料治理機制。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視需要,依循風險分類框架訂定以風險為基礎的層級管理規範。 本法明定,政府應就高風險AI應用明確其責任歸屬及歸責條件,並建立救濟、補償或保險機制。政府亦得透過法令或指引建立標準、驗證、溯源或問責機制,強化AI決策的可驗證性及人為可控性。 跨部會分工 朝AI島目標推進 依本法架構,國科會負責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的幕僚作業,數發部負責風險分類框架與資料治理機制,行政院則統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AI法規調適。 國科會表示,未來將協同數發部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符合本法基本原則下共同推動AI產業發展,引導我國從半導體優勢邁向軟硬整合,朝「人工智慧之島」目標前進。 以人為本 打造AI創新生態圈 《人工智慧基本法》推動具體重點包含:寬列AI預算、辦理AI產業獎補助及優惠措施、提供友善創新實驗環境、推動人才交流與基礎設施,以及建立資料治理機制。 數發部表示,本法立法後,政府將持續扮演跨部會協調平台,在落實人權保障與數位平權的基礎上,全力推動AI產業與應用。 < Previous News Next News >
- 門禁系統資安標準認證-輔導講座 【第二部:門禁管理平台】 | Tiaiss│台灣智慧安防工業同業公會
< Back 門禁系統資安標準認證-輔導講座 【第二部:門禁管理平台】 台灣文創訓練中心-松江館203室(台北市松江路131號2樓之4) 2022 0622 13:00~17:30 門禁系統資安標準認證-輔導講座 【第二部:門禁管理平台】 本會獲得經濟部工業局支持,偕同工研院及資策會共同進行推廣與輔導,此講座特別邀請了參與門禁系統資安標準制定的專家委員帶領與會來賓以導讀方式,協助廠商能更快速了解標準內容及規範,作為產品參與驗測前之基本認識與準備。 < Previous News Next News >
- 正確使用連續性噴灑之水霧涵氧機
< Back 正確使用連續性噴灑之水霧涵氧機 2022年5月11日 上午2:43:07 資料來源: 經濟部 工業總會轉知經濟部來函「正確使用連續性噴灑之水霧涵氧機,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轉請查照。 一、依據經濟部111年4月25日經商字第11102212940號函辦理。 二、日前民眾質疑幼兒園老師將環境衛生用藥「二氧化氯」產品以「連續性噴灑之水霧涵氧機」為不正確之使用方式,並向民意代表陳情。 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於111年2月9日環署化字第1118102433A號函,說明「二氧化氯產品」之正確使用方式。 四、經濟部亦於111年2月14日經商字第11102186280號函知業者宣導「環境用藥二氧化氯產品應遵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可之標示說明書使用」、「於水霧涵氧機之說明書,增加標示『請勿將本產品搭配環境衛生用藥二氧化氯產品使用』或類似用語」在案。 五、針對「連續性噴灑之水霧涵氧機」之標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於111年3月16日邀集會議討論,歸納出下列事項建請業者遵循: ●旨揭商品用途廣泛,相關業者應遵守各主管機關之管理規範。 ●設置產品諮詢專線,提供消費者使用產品之相關諮詢。 ●依該產品之原設計目的用途,標示適用或不適用之化學物質或成分,強化資訊揭露。 六、「水霧涵氧機」無論於實體店販售或網路平台販售,敬請業者遵照相關規範,另產品名稱若含有水霧機、水氧機、加濕機等字樣之產品,如功能如旨揭產品者,亦須配合辦理。 七、旨揭來函敬請參閱附檔。 經濟部-正確使用連續性噴灑之水霧涵氧機 .pdf 下載 PDF • 109KB < Previous Next >




